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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首个科技成果转化暂不缴纳个税案例落地

 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(记者胡喆、周琳) 太赫兹科技是一项前沿科技,美国、日本等国家政府纷纷投入重金,将其应用于通信、太空探测等领域。在我国设立的“973”太赫兹项目中,上海理工大学是唯一承担设备系统研制的单位。记者23日从上海理工大学了解到,全国首个科技成果转化递延纳税案例在此落地。

  估值高达2900万元的股权奖励经过多方努力,科研团队成功备案,上海理工大学奖励给太赫兹领域研发团队的72%股权,得以递延缴纳上千万元的个人所得税,成为我国首个科技成果转化暂不缴纳个税的纳税优惠案例。上海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“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个人奖励、获奖人暂不需缴纳个税”的规定在上海落到了实处。

  此次受益的科研团队在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带领下,在太赫兹技术研发和应用上取得重大突破。庄松林表示,科技成果转化递延纳税案例落地,无疑是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一剂“强心针”,科技创新政策的巨大激励作用得以充分释放。

  下一步,上海市杨浦区多所重点高校准备对3个科研项目研发团队给予激励。记者从上海市税务部门了解到,目前这些团队的公司估值共计约8000万元,按80%的比例奖励给研发团队,金额约6400万元,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共计2878.65万元。

 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,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资本。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认为,长期以来,科技人员的实际工作,特别是智力劳动与收入分配不完全符合,包括股权激励等对创新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政策缺位,内部分配机制不健全。通过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,有利于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回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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